各有关城区(开发区)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局: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城市内河垦荒种菜现象整治工作,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2号)的总体部署,我委制定了《南宁市城市内河垦荒种菜现象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
南宁市城市内河垦荒种菜现象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2号),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城市内河垦荒种菜现象整治工作,结合我单位部门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海绵城市”、“内河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对南宁市建成区(《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划定的城市范围)涉及的13条城市内河(含其水系支流、湖泊、池塘)、南宁市建成区外主要涉及5条城市内河(含其水系支流、湖泊、池塘)及各校内湖等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其中涉及我部门工作职责的为:指导督促城区开展城市内河堤防背水坡面外延8-20米范围和河道整治红线范围内垦种菜现象的整治。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城市内河垦荒种菜现象整治工作在市海绵与水城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城市内河垦荒种菜现象整治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城区负责组织整治,市农业委负责指导督促,合力推进,市农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周荣星副主任具体负责,具体工作由市农业委蔬菜糖料科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内河垦荒种菜现象整治工作。各城区要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分管领导、工作人员,成立工作机构,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城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城区政府汇报,争取城区政府大力支持,要根据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将城区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社区部门、村委会参与到工作机构中来,沟通协调形成推动城市内河垦荒种菜现象整治的合力,各职能部门从工作职责和专业角度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衔接有序、快速推进。
(三)周密安排,措施到位
城市内河垦荒种菜现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各城区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内河本辖区地段整治范围内垦荒种菜现象排查工作,并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倒排计划,有计划地将整治任务落实到部门、个人,做到倒排时间合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要根据城市内河两岸垦荒种菜现象屡次整治、屡次复发的具体情况,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根治;要结合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整治的性质,争取由城区政府将垦荒种菜现象整治工作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工作中,逐步把此类地段进行绿化美化,整治提升,达到经常性、常态性管理,杜绝城市内河两岸垦荒种菜现象的反复发生。
(四)加强宣传,全面发动
城市内河两岸垦荒种菜现象整治工作既是城市美化工程,也是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问题,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网络、新闻、媒体、书刊、版报、宣传栏等,向广大群众宣传发动,让广大群众自觉杜绝在城市内河两岸禁止范围内垦荒种菜的行为,营造全民护河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内河整治加强督办、问责问效的要求,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开展督查督办,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部门、单位及时督查,必要时对督查督办情况进行通报。
(注:十八条城市内河及支流,即石灵河、石埠河、西明江、可利江、心圩江、二坑溪、朝阳溪、竹排冲、那平江、四塘江、大岸冲、马巢河、凤凰江、亭子冲、水塘江、良庆冲、楞塘冲、八尺江。)